两年前销售过“六神”花露水 如今收到被起诉伪劣产品的传票
一封突然而至的法院传票让商店老板程先生不知所措,原来,是因为两年前店内出售的花露水被认定为伪劣产品。
商店老板收到传票得知曾销售伪劣产品
程先生是西安市华清东路一家商店的老板,经营已有七八年时间,本着诚信经营的理念,程先生的生意一直很不错。5月17日晚,在店中的程先生收到了一封EMS邮件,打开竟是来自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案由为“侵害商标权纠纷”。
记者在程先生提供的一份民事起诉状上看到,原告为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被告经营者为程先生,落款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起诉状中称,原告拥有的“六神”文字及字母商标于1997年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市场上销售假冒“六神”商标商品的行为日渐增多,原告应有的市场销售份额遭受到无法估量的损失。2018年原告的调查人员在陕西省汉唐公证处公证员的监督下至被告营业场所,购买了标有“六神”注册商标的产品。经原告工作人员辨认被销售的并非原告所生产产品……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万元等。
程先生说,在2018年确实销售过“六神”牌花露水,是他从附近的市场中以每瓶9.2元的价格进来的,零售价10元,因为买的人不多,他只进了五瓶,总盈利也不过几块钱,2018年之后就没再销售过,也确实不知道是假冒伪劣产品,“10元一瓶的花露水,如今却要我赔偿2万余元,心里实在接受不了。”程先生说。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