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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原来的“小蓝牌”能否继续用?省市交警:可用 自愿更换

2020-05-19 13:57  华商网-华商报  字号:T|T

近期,不少车主们通过华商报全媒体反映,称陕西省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业务已开展许久,其所购买的两轮电动自行车在几年前便登记挂牌,此外还有非机动车行驶登记证,就目前来说,这种“小蓝牌”是否还能继续使用或需重新挂牌,很多车主都“拿不准”。

记者了解到,2019年9月24日,陕西省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正式开始,其中,启用的电动自行车正式号牌为蓝底白字加白框,号牌号码均为7位数字;而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则办理过渡号牌,号牌为黄底黑字加黑框;同时,营运类正式号牌和过渡号牌均为橘色,有“临”字样。而过渡号牌的过渡期限为2022年6月30日,今年6月30日是陕西省超标电动车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截止日期,7月1日起,未登记挂牌的车辆将不得上路行驶。

记者注意到,对于已经挂牌的电动自行车还需要重新挂牌的问题,陕西公安交警电动自行车管理平台上作出解答,自愿挂新牌的电动自行车用户,可重新登记挂牌并领取电子行驶证。

此外,也有车主疑惑,“我是2019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新规前购买车辆并挂牌的,当时的‘小蓝牌’与目前电动自行车所登记悬挂的号牌样式存在较大差异,上路是否有影响?”5月18日,记者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电动自行车原有号牌可继续使用,车主可自愿选择换发信号牌。随后,记者从西安交警部门了解到,原有的电动自行车号牌和启用的电动自行车新号牌均可正常使用,群众可自愿选择是否更换。

此外,陕西交警提醒,电动自行车是否登记挂牌,不仅仅是以电动自行车是否悬挂车牌为准,还需要在系统内登记备案发放电子行驶证,今年6月30日之后,交警执法过程中若发现车辆没有电子行驶证,依旧会进行相应的处罚。已挂牌的车主可以在“陕西公安交警电动自行车管理平台”公众平台查看自己是否已成功核发电子行驶证,如果已经挂牌却没有电子行驶证的车主,请前往挂牌时的营业网点找到工作人员进行车辆登记备案,领取电子行驶证。

记者 于震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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