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严不实 优亲厚友 太白县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加强警示教育,助力脱贫攻坚,近日,太白县纪委对4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2016年8月25日 至9月10日,咀头镇下白云村村委会在进行2014、2015年已脱贫的贫困户产业发展摸底调查工作中,未按照工作程序要求逐户核实,致使该村4组村民陈某(2015年脱贫)摸底产业登记信息有误,造成不良影响。咀头镇政府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村委会副主任李红林、4组组长王友平给予诫勉谈话。
2016年3月,鹦鸽镇棉寺坝村监委会主任潘岁伍利用主持“村三委会”日常工作之便,在贫困户资格重新核定工作中,违反集体议事规则,私自将不符合条件的潘某某(系潘岁伍之兄)和牛某某2户继续保留贫困户资格。2017年5月,潘岁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6年初,桃川镇枣园村在组织开展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将不符合条件的农户确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村党支部书记刘会兵、村委会主任李登科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17年5月,刘会兵、李登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09年至2012年,王家堎镇板桥村委会在组织发放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时,扣减23户群众补助款,共计9200元,用于偿还该村集体债务。此外,该村还存在贫困户精准识别不准问题。村委会主任董大礼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17年5月,董大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本报记者王怀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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