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印发《方案》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近日,记者从西安市政府获悉,《西安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西安市将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监管改革,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助推西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方案》提出目标,到2021年底,基本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建立健全“逢办必查”机制,信用信息嵌入各级行政服务大厅及有关部门业务系统,实现全流程、自动化信用应用。到2022年底,完善各层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体制机制,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方案》明确应用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整合形成完整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并通过市级信用网站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在市场主体生产运营中,采用权责清单编制信用信息共享目录和数据报送清单并动态更新,及时、准确、全面记录市场主体信用行为,推送到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家政、养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开展信用记录建档留痕专项行动。
《方案》明确,事后信用监管将共享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程序将存在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等违法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推送至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对存在失信行为但严重程度尚未达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认定标准的市场主体,纳入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实施与其失信程度相对应的严格监管措施。张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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