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水利基础 帮助农民脱贫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利是农村扶贫开发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是农民脱贫致富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是农村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水利扶贫,是扶贫开发基础性的工作。
一、不断加大水利扶贫基础设施建设
5年来,全市水利建设总投资达到40亿元,其中中省直接投入30多亿元,建成了一批水源、灌溉、防洪、水保、人畜饮水和小水电工程,为全市扶贫开发打下了坚实基础。
狠抓基本农田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十一五”以来,全市建设基本农田面积30万亩,新增灌溉面积10.5万亩,这些大多数在山区,在应对旱灾和粮食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大水土流失治理,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近年来,我市先后实施了长江流域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坡耕地试点等重点治理工程,将治理水土流失与改善当地农业生产条件相结合,预防保护与人工治理相结合,坡面措施与沟道治理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生态建设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实现了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双赢。
突出民生工程,提升农民生活质量。按照“生产用水到地头”的要求,贫困地区有灌溉条件的地方,利用库塘井等灌溉,扩大水浇地面积,提高农产品产出。全市贫困地区可灌面积达16万亩。按照“生活用水到家中”的思路,解决了95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许多农民用上了干净卫生的自来水、洗上了热水澡,大大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和水平。
搞好移民扶持,协助农民脱贫致富。2006年中省出台了水库移民扶持政策。我市水库移民扶持涉及12个县区,96个乡镇,281个村组。截至目前,已累计发放移民扶贫资金3591.44万元。5年来,投入扶持资金4044.84万元,实施项目208个,受益群众3.5万人,其中移民1.8万人。
二、不断提高水利扶贫保障能力建设
面对国家加大国债项目投资的机遇,水利部门抢跑项目申报,重点争取国家灌区续建配套与灌区改造项目、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病险水库除加固项目,建设小型水源灌溉工程、灌区末级渠系改造工程和雨水集蓄利用工程。
全市共设立乡镇水务管理站97个,落实基层水利服务工作岗位290个,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特别是运行管理带来了良好的机遇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结合市委市政府落实中央1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围绕政策推动、政府主导、项目支撑三个方面,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水利改革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市政府还出台了《宝鸡市农村供水管理办法》,明确了工程项目法人责任、供水价格形成、工程折旧费和维修费等关键问题,为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行提供了政策依据。
三、全力抓好新阶段水利扶贫开发
按照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突出加强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全力推进贫困地区水利发展新跨越,为实现扶贫开发总体目标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提高农民幸福指数。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力度,到2013年,全面解决“十二五”内的82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到2015年基本解决全市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建设陇县、陈仓区、眉县三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扩大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规模,加快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彻底解决贫困地区群众用电问题,扶助群众改变传统的燃料方式,保护和改善贫困山区生态环境。
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目标,加快完善防洪减灾体系。坚持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突出加强贫困地区防洪薄弱环节建设,到2015年,全面完成现有47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16条中小河流重点河段治理,建成12个县区的山洪灾害预警预报和群测群防体系。进一步完善贫困地区水文基础设施,加强防汛指挥系统、中小型水库防汛通信预警系统建设,着力提高防汛应急能力。
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为核心,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支持山丘区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到2015年,基本实现山区人均3亩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到2020年,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明显提高。
以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为重点,着力强化贫困地区水生态保护。加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步伐,长江、黄河上中游等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和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全面强化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继续加强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的生态自然修复和预防保护,推进生态脆弱流域和地区综合治理,促进贫困地区生态环境有大的改观。
(宝鸡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常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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