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法院强制污染企业停产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日前对位于沣东新城的一家污染企业进行了停产强制执行。
据介绍,2015年8月,西安市环保局沣东分局陆续接到针对一家棉毡厂的多起群众投诉举报。后经环境执法人员调查核实,位于斗门街办五星村的一家棉毡厂建在了居民区,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造成环境污染。
对此,西安市环保局沣东分局向其下发了《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限期恢复原状。
在随后开展的后督查中,环境执法人员发现,这家企业未进行任何整改且继续生产。按照《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西安市环保局沣东分局对棉毡厂的主要生产设备依法进行了查封。
然而,企业负责人沈某公然对抗法律,擅自撕毁封条,继续加工生产。针对其在执法部门做出“停止生产”和“查封”决定后,仍然违法生产作业的行为,西安市环保局沣东分局决定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在法定诉讼期满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截至2016年5月,沈某在法定期限内未向环保部门陈述申辩、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诉讼,且不履行改正违法行为的义务,西安市环保局沣东分局遂向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6月7日,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依法做出行政裁定,准予强制执行西安市环保局沣东分局下发的责令改正决定。
近日,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强制执行。
王双瑾李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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