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召开2016年燃煤锅炉秋冬季防控部署会(3)
非采暖季 完成燃煤锅炉治理任务
从10月起,防治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非采暖季(从10月1日起至11月14日);第二阶段为采暖季(从11月15日起至3月15日)。第一阶段多措并举,加快建成区外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拆改收尾工作,全面完成年度燃煤锅炉综合治理任务;重点检查所有在用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情况,并做好拟启用燃煤锅炉储煤煤质、环保设施、在线监测设备前期检查工作等。第二阶段重点检查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使用单位煤质、污染物排放、扬尘防控措施落实、重污染应急响应执行情况等;落实24小时驻厂监管制度。
采暖季 对涉气企业驻厂环境监管
11月15日至2017年3月15日,对西安市涉气重点企业开展采暖季驻厂环境监管。采暖季前的准备工作:上个采暖季结束后,大部分集中供热企业环保设施处于停运状态,为确保采暖季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将于10月份开始积极督促供热企业做好采暖季前的有关准备工作,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采暖季期间达标稳定运行。采暖季期间工作:采暖季期间,对西安市火电、水泥、供热行业所有重点涉气企业开展24小时驻厂监管,每家企业驻厂监管人员不得少于4人,对企业生产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污处设施运行情况、燃煤煤质达标情况及企业扬尘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严防严控涉气企业违法排污。(记者 文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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