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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保障房申请全部流程不收费

2016-12-02 12:01  西北信息报  字号:T|T

记者11月29日从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获悉,针对近期有人以代办租赁型保障房资格审核的名义非法收取代办费一事,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提醒市民,申请租赁型保障房的全部流程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日有人以代办租赁型保障房资格审核的名义非法收取代办费,严重扰乱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工作,侵犯广大住房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违背了住房保障公平、公开、公正的分配原则。

该负责人介绍,为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就申请租赁型保障房有关事项通过媒体再次提醒,申请租赁型保障房的全部流程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机构、个人在受理租赁型保障房资格审核业务中收取任何费用,均为非法行为。凡有以上非法行为的人员或组织必须立即停止非法牟利活动,否则该中心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租赁型保障房办理程序:

1、申请租赁型保障房时:⑴、持有西安市城六区户籍的群众,需向其户籍所在地社区或人才交流中心提出书面申请;⑵、持有西安市四区三县户籍的群众,需向其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⑶、非西安市户籍的需向其居住证所在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2、申请审批程序为社区受理,街办、区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组织进行资格联审和备案工作。

3、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⑴、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资格申请审核表;⑵、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市户籍的需提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居住证或受理单;⑶、婚姻证明;⑷、收入证明;⑸、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请租赁型保障房的投诉咨询电话:

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电话:87619419新城区住房保障中心电话:87424250

莲湖区住房保障中心电话:87613413

碑林区住房保障中心电话:89625346

雁塔区住房保障中心电话:85269700

未央区住房保障中心电话:86272174

灞桥区住房保障中心电话:83546776

沣东新城管委会(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电话:89143779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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