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渝安简历
孙渝安,男,汉族, 1962年8月生,山东文登人, 1993年 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年 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现任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1983年 9月至 1987年 7月在西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习; 1987年 7月至 1995年 4月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其间: 1988年 9月至 1989年 7月参加省委讲师团,在永寿县豆家乡初级中学任教); 1995年 4月至 1998年 9月任陕西
省高级人民法院副主任科员;1998年 9月至 2000年 8月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正科级); 2000年 8月至2005年 6月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其间: 2002年 10月至 2003年 8月在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挂职,任党组成员、院长助理); 2005年 6月至 2009年3月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其间:2003年 9月至 2008年 1月在西安交通大学人文学院经济法专业学习); 2009年 3月至 2010年 2月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2010年 2月至 2015年 9月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 2015年 9月至 2016年 1月任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 2016年 1月至 2016年 2月任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2016年 2月以后任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十二届市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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