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西安”行动计划出台 30亿元投资种子基金设立(2)
支持军工科研院所
建立平台公司
推动高校院所创新改革全覆盖。支持驻市高校院所建立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制度和工作体系,出台和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奖励和收益分配办法,推进新的人才分类评价、考核和职称评聘制度,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人才、技术、成果在高校院所和企业之间合理流动。
推进军民融合创新创业。在航空航天、兵器、信息安全、新材料等军民两用重点技术领域,推动一批民口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作为国防科技创新载体,建立长期稳定运行的军民联合创新联盟。推动有条件军工单位与高校和地方研究机构共同建设军民两用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中心,开展产学研合作。支持军工科研院所建立平台公司,鼓励科研人员利用科技成果入股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等方式转化重大科技成果项目。
国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创业
人事关系保留3年
培育创业新力量。支持大学生团队承接企业的外包项目和学校教师的创业合作项目,鼓励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初创科技企业为大学生提供研发、设计、市场等入企实训岗位。办好“创新创业学院”,充分发挥大学生创业贷款担保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的作用,加大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的力度
打造科技创业主力军。鼓励科技人员在完成岗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兼职兼薪,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离岗创业,可保留身份、人事关系和基本工资福利待遇,3年内可回原单位继续工作。支持高校院所自建或与企业联合建设众创空间和新型研发机构。
汇聚海内外高层次创业人才。建立人才分类标准和认定程序,给予最高500万元的配套奖补,5000万元的创业投资。设立引才“西安伯乐奖”。支持西安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人才聚集区”和人才大市场,将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列入市级重点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和“一对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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