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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贩卖濒危野生动物 西安一宠物店老板被批捕

2017-08-31 16:30  西安晚报  字号:T|T

西安一家宠物店老板杜某为赚钱出售濒危野生动物,近日,他被未央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批准逮捕。

22岁的小伙杜某,在西安经营了一家宠物店。今年6月,西安某大学学生杨某放假准备回湖南,因自己以前在杜某的宠物店购买的绿鬣蜥无法托运,在没有到林业部门办理相关法律手续的情况下,让杜某帮自己快递到家乡,并给杜某付了40元运费。

7月6日,绿鬣蜥被公安物流寄递犯罪侦查支队在缉查中查扣。7月8日,公安机关将递件人杜某抓获,当场在其经营的宠物店查获野生动物12只(活体),其中杜某收购来的1只暗影巨蜥、2只美洲绿鬣蜥、1只北部黑斑双领蜥和1只豹纹陆龟,经陕西省动物研究所鉴定为濒危野生动物。7月29日,杨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被取保候审。

办案检察官提醒广大饲养宠物者,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受法律保护,只要行为人存在“非法收购、运输、出售”之中的任何一种行为即构成犯罪,千万不要为满足个人好奇心,心存侥幸,以身试法,非法买卖、运输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据介绍,《刑法》第341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记者高雅 通讯员毛新语 续艳龙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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