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以后要到民政部门备案 物业企业信用情况将定期公布
住建部日前印发《关于做好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该通知关于西安小区业委会的成立、小区物业公司管理有哪些新的变化呢?昨日下午,记者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解读。
业委会需要到民政部门备案
“对于小区业委会到底由谁来管?这次住建部的文件应该说得很清楚了!”长期研究小区物业管理建设的陕西众邦律师事务所李小东律师表示,与今年年初开始施行的《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相比,住建部《通知》将民政部门加入其中。
他解释,这也就是说,小区业委会为社团组织,需要到民政部门进行备案、接受监管。
解决“执法不进小区”现象
李小东认为,《通知》还进一步细化了各职能部门的执法,明确县级以上房地产主管部门要会同城市管理、民政、公安、价格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指导监督物业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在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指导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管理活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他介绍,《通知》特别指出,物业管理不仅仅是房管部门一家的事情,城市管理、公安、价格等部门应各司其职,彻底解决以前执法不进小区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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