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开展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专项检查(2)
检查范围
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包含建筑、市政、交通、水务、地铁、城建PPP项目)在建(主体封顶除外)和新开工项目。
检查内容
1.“西安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实名制平台)使用情况,施工现场是否安装考勤(门禁)管理设备,是否达到在建工程项目实现全覆盖。
2.总承包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实名制管理制度,是否成立由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组成的管理机构。
3.在实名制平台是否完整、准确、详实上传建筑工人基本信息、二代身份证信息和工程项目、分包企业等信息数据,对建筑工人是否进行日常考勤记录。
4.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是否设置“建筑工人维权告示牌”“考勤公示栏”与“工资公示栏”。
5.承包企业在工程项目部是否设立劳资专管员,负责承建项目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的登记核实、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监督管理。
6.用工企业是否配备实名制管理专职人员,负责与所聘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编制工资发放花名册,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发放工资。
7.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开发区相关职能部门是否将实名制管理列入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的内容,在建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工作台账是否齐全、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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