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五举措抓好水环境整改工作
(记者张绚丽)针对环保部对我市上半年水环境污染问题的通报以及省环保厅的预警,我市立即向蒲城县、大荔县、白水县、潼关县、临渭区和市住建局下发了督办通知,要求多举措加大整改力度,尽快解决我市水环境污染突出问题。
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住建局要在10月底前建成双王大街G310(前进路-民生路段)污水管道工程,积极实施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最大限度减少生活污水直排河流;市城投公司必须完成年度新增200万吨水量任务;大荔县、蒲城县、潼关县、白水县、合阳县及其他县市区要加快县城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力争年内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抓好“水十条”重点任务的落实。各县市区和市级相关部门要对照“水十条”年度目标任务,梳理工作短板,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水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蒲城县、卤阳湖、大荔县园区污水厂8月底前要完成验收,华州区城南污水厂、富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8月底前要进水调试,9月底前完成验收;15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年度评估必须要达到90分以上。
强化涉水污染源监管执法。以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和工业企业为重点,加强涉水污染源的监管,确保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对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严格处罚,对弄虚作假等犯罪行为,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置。
全力以赴整治湭河。由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对湭河河道所有排污口和雨水口进行封堵,在湭河沿岸建设排水管道,将排入湭河的雨水、污水引流至渭河大坝湭河桥以下区域;市城投公司9月底前要完成市排水公司提标改造项目和污泥安全处置项目验收,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
全面推进河长制。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河长制管理体系,发挥各级河长作用,定期对分管河流进行巡检;要针对不同河湖库渠分类施策,一河一策,扎实做好管护工作,确保全市每条河流达到水面清洁、水质达标、河流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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