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资讯频道 > 正文阅读

禁止强行更换旧电表 改造费用不超250元

2011-12-08 13:58  兵马俑在线  字号:T|T

省物价局昨日下发通知,要求在农网改造中不得乱收费、乱摊派,用户进户线费用每户按不得高于150元的标准向电力部门缴纳,同时如果用户旧电表可用不愿意更换,不得强行要求更换。

电力企业不得利用垄断地位单方面制定不合理的“协议”,不得以各种借口拖延推诿,将施工过程中的“挖坑、运杆、栽杆、架线”等费用转嫁给农村用户。乡镇和村组不得以农网改造费用的名义向群众收取费用,不得借机将农村建校、修路、村务等其他费用在农网改造费用中搭车收取,也不得强制农民群众在农网改造中义务出工、出料、摊派食宿等,变相增加农民群众负担。

省物价局公布了农村用户在农网改造中承担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第一项是用户进户线费用。用户进户线费用每户按不高于150元向电力部门缴纳,进户线费用不足部分由电力部门补贴。第二项是电表费用。凡需更换新电表和新装电表的用户,由用户自行到电力部门指定的电表经销点购买,电力部门按每块电表不高于100元向用户供应,高出部分由电力部门承担。对能继续使用的原有电表,电力部门不得强行要求用户更换。由于用户原因需要安装三相电表的,电表及材料费由用户自行承担,电力部门负责安装。

除上述费用之外,任何部门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农民收取电表保证金、间隔费、用电贴费、材料费、施工费、管理费等其他农网改造费用。农民群众在农网改造过程中所承担的进户线和电表费用(不含三相电表)每户不超过250元,超过部分农民群众有权不缴费,并可向所在县区物价、电力等相关部门投诉。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全站热点
    西安交通安全日:交警与文明办等部门共同探讨交通管理

    2011-12-06 21:21阅读

    西安成功拍卖25处户外广告牌,4660万元收益将全部用于城市建设

    2011-12-01 21:47阅读

    西安市农委组织处级干部集中培训强化多项素质

    2011-11-23 17:30阅读

    长安区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侧记

    2011-11-16 20:53阅读

    13国部长级官员来陕研讨农业管理 景俊海在开班仪式上致辞

    2011-11-04 11:28阅读

    长安召开禁烧工作再部署会确保完成三秋禁烧任务

    2011-10-19 13:37阅读

    中国银行报告预计房价拐点或在2012年春节前后

    2011-10-12 17:08阅读

    映象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