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明办“文明迎新春、欢乐过大年”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龙年春节到来之际,亲人团圆,朋友相聚,其乐融融。为了营造欢乐祥和、文明和谐的喜庆气氛,进一步弘扬社会新风,构筑“文明迎新春,欢乐过大年”的节日环境,市文明办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1、文明整洁过大年。自觉践行《西安市民文明公约》和公民道德规范,做到心中有礼、出行有礼、见面有礼,争做文明有礼西安人。不在公众场合大声喧哗、不说脏话粗话、不在公共场所吸烟。自觉维护美好环境,保持家庭、单位和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主动清扫门前和小区积雪、燃放垃圾等。出行时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塑料袋、果皮、烟蒂等杂物,爱护公共设施,不在公共空间乱堆乱放、乱摆摊点,不在公共场所和设施上乱贴、乱画、乱刻,珍惜爱护公园、广场、街道的一草一木,自觉参与净化、绿化、美化城市活动,彰显西安“山水之城”的美好形象。
2、和谐互助过大年。积极参与对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百姓英雄的拜年走访、慰问联欢活动,积极参加向孤寡老人、空巢老人、残疾人、军烈属、困难家庭、留守儿童等“送温暖、献爱心”志愿互助活动,建立结对帮扶,热心为他们义务提供物质与精神方面的节日服务。在社区、农村广泛开展送医、送药、送诊以及写春联、自乐班、猜灯谜等节日群众文化活动。自觉维护邻里团结,融洽街坊关系,营造欢乐、和谐、温馨的节日氛围。
3、健康娱乐过大年。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革除歪风陋习,不搞封建迷信,自觉采用敬献鲜花、清扫墓碑、网上祭奠等文明健康的祭祖方式。积极参加群众文体娱乐活动,不暴饮暴食,不酗酒赌博,不沉迷于网络,营造良好的节日新风尚。遵守我市养犬规定,居住在三环路以内区域及三环路以外的城镇居民居住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医院、文物古迹保护区、风景名胜游览区等重点限养区内的市民朋友,要利用假日将已饲养的烈性犬、大型犬妥善安置,节日期间避免发生犬只随地便溺、犬吠扰民、狂犬伤人等现象。
4、平安祥和过大年。做到出行有礼,要文明乘车,不携带违禁物品;要文明行路,不争道抢行、乱穿马路;要文明驾车,礼让步行者,不酒后驾车、疲劳驾车,不违规鸣号、频繁变线、随意停放。燃放烟花爆竹时,要遵守正月初七到正月十五的零点至早上七点禁止燃放的规定,选择空旷地点,不在楼道、阳台、屋顶上燃放及向窗外扔爆竹,要远离下水道口、天然气管道、化粪池、变电箱、汽车等。不在夜深人静时燃放,不让儿童在没有大人指导时燃放。外出和入睡前,要仔细检查门、窗、水、电、气,发现隐患及时报警,注意防火、防盗、防爆,共同营造“平安是福”的节日环境。
5、俭朴低碳过大年。倡导绿色环保、俭以养德、文明餐饮的新时尚,崇尚电话、短信、网络拜年方式,外出多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亲友团聚注重餐桌文明,要礼貌用餐,礼让他人,谈吐文雅,不吵闹、不喧哗。要坚持合理消费,珍惜粮食,杜绝浪费,点餐适量,剩菜打包,不求奢华,不讲排场。餐饮企业要坚守食品安全,务求用具卫生,尊重消费者权益,诚信经营,共同培育富而不奢、低碳节能的社会风尚。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讲文明,除陋习,争做文明礼仪的倡导者、文明行为的实践者和文明形象的维护者,共同塑造国际化大都市的良好形象。
西安市文明办
201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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