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春季学校卫生监督 规范学校卫生管理工作
2月13日起至16日,我县卫生监督所组织卫生监督一、二科对我所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43人次,车辆8台次,分别对辖区17所初等教育学校、10所中等教育学校及20所托幼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标准》等法律法规,对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卫生、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及学校内附设的各类公共场所的卫生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大多数学校都能按照相关要求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的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完善晨午检制度、传染病零报告制度、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等并逐一做好各项工作记录。但还有少数学校未建立新生入学卡证查验制度、消毒制度等,各项工作记录资料不够详尽,对学校卫生工作做得差的单位,监督人员现场都做了指导,并一一下发了监督文书要求其限期改正。对整改后仍不达标准要求的,我们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了我县中小学、托幼机构的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卫生等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预防了春季常见传染病及生活饮用水污染等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保证了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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