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下发《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2)
引导居民优先
利用家庭医生诊疗服务
推动医养结合工作向家庭、社区延伸,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的无缝对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开展,与有意愿的老年人家庭建立医疗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建立家庭医生工作制,通过挂号、优先转诊、慢性病长处方、延续治疗性用药等政策,引导居民优先利用家庭医生诊疗服务。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街卫生院的医疗康复功能建设,鼓励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老残一体”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务,为符合条件的老年病患者设立家庭病床,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建立“医养联合体”
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新模式。鼓励各类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建立“医养联合体”,为老年人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和养老服务。
医疗机构要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提供医疗巡诊义诊、接诊转诊、预约就诊、急诊急救、远程医疗等服务,选派医护人员到养老机构开展医疗保健等服务。养老机构内设的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作为医院(含中医医院)收治老年人的后期康复护理场所,实现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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