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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空气重污染预警升级至Ⅲ级 预计30日天气将好转

2016-11-28 10:22  西安晚报  字号:T|T

昨日,记者从市新闻办获悉,17时,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将我市空气重污染Ⅳ级蓝色预警升级为Ⅲ级黄色预警,要求工业锅炉做好使用优质燃煤的准备,公安部门做好限行20%机动车准备。

我市多时段处于

中度污染状态

昨日,西安市多时段处于中度污染状态。17时,空气质量实时指数为180,属于中度污染,13个子站中,莲湖区、经开区及阎良区属于轻度污染,雁塔区属于重度污染,其余子站均属于中度污染。

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27 日至 28 日,受南部暖湿气流影响,全省湿度增大, 地面风速较小,扩散条件不利,污染物逐渐累积。预计 28 日,关中地区以中度污染为主, 局地可能出现重度污染,陕北、陕南地区以良到轻度污染为主。

昨日下午5时,经我市气象、环保部门会商,结合中央气象台预报结果,预测未来48小时,我市空气质量将整体处于中度至重度污染水平,11月29日冷空气到来前污染有继续加重的趋势。

公安部门做好

限行20%机动车准备

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规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于27日17时,将西安市空气重污染蓝色预警升级为黄色预警,并将适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要求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在严格执行蓝色预警行动的基础上组织落实好以下措施:环保部门通知各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做好工业锅炉使用优质燃煤的准备;

公安部门做好全市范围内限行20%以上机动车(特种车辆除外)准备(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做好三环路(含三环)范围内黄标车、三轮汽车、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等车辆禁行准备。

涉土工地

做好停工准备

建设、城市管理、市政、交通、水务、轨道交通、棚户区改造管理部门通知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施工单位,做好停工准备;

城市管理部门及时组织开展城市大冲洗活动;加强焚烧冒黑烟及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检查力度;通知涉土作业工地、拆迁工地、建筑垃圾消纳场做好停工准备;

商务部门增加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使用情况检查频次;通知煤炭交易市场做好停止露天筛选作业准备;

气象部门做好人工增雨(雪)作业准备;交通运输部门加强汽修企业检查;联合市地铁办共同做好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准备,向社会公布运力调整情况。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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