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重拳整治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强行阻工等违法犯罪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贾重新答记者问
本报记者张燕
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提高服务发展、干事创业的质量和效率,巩固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态势,为全市“加速转型升级、奋力追赶超越”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市综治委决定在全市开展整治“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强行阻工”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就这次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和市民关心的问题,记者昨日采访了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贾重新。
记者
全市开展整治“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强行阻工”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有什么重要意义?
贾重新
为切实贯彻落实市五次党代会精神,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市综治委决定在全市开展整治“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强行阻工”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就是要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为全市“加速转型升级、奋力追赶超越”提供保障,为加快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新渭南提供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记者
这次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贾重新
专项行动要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紧紧依靠广大干部群众,充分发挥政法机关的作用,以最坚决的态度向黑恶势力“亮剑”,以最凌厉的攻势打击“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强行阻工”等违法犯罪行为。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摸清全市投资发展环境,建立项目跟踪保障机制;重点查办一批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惩治一批扰乱重点工程建设的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吃拿卡要、停水停电、堵门堵路等影响项目落地和项目建设的典型案例;解决一批阻碍重点工程建设的突出问题,优化投资环境,确保我市重点项目快速落地并顺利推进,在全市积极营造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建设更高层次的法治渭南、平安渭南。
记者
专项行动如何安排开展?
贾重新
这次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动员部署阶段,从现在开始至3月下旬。市县两级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广泛收集线索。要在主要媒体发布《关于严厉打击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强行阻工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告》,在城区街道、村(社区)、园区景区等区域张贴公告,敦促违法犯罪分子主动投案自首,在全市营造强大的舆论攻势。二是集中整治阶段,从4月份到9月底。各县(市、区)组织力量对辖区反映突出的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深入基层综合研判,建立问题台账,建立省、市、县三级重点工程名录,确定重点整治对象。按照“内外结合”“公密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调查取证,集中打击整治,深挖线索,扩大战果,力争在较短时间内侦破处理一批典型案件,缉捕一批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不断把专项行动引向深入。对“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强行阻工”等问题易发、多发,性质特别严重的地方,采取定点设岗、专人驻守、定期巡查等方式,及时发现苗头倾向,迅速解决问题。三是总结评估阶段,10月份到年底。各县(市、区)、各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回头看,总结工作经验,巩固整治成果。市综治委组织有关部门,采取现场检查、案件抽查、社情民意调查等形式,对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作出评估,排名通报。各县(市、区)总结经验,探索建立健全项目落地和项目建设保障长效机制。
记者
这次专项行动的整治重点是什么?
贾重新
我们经过摸底调研,确定了9个方面的整治重点。一是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漫天要价、私搭乱建、抢栽抢种,构成违法犯罪的团伙和人员;二是寻衅滋事、聚众闹事、强行阻工、封门堵路挖路等妨害社会治安秩序、阻碍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强买强卖、强揽强干工程、强装强卸、恶意竞标或强迫中标企业转包、分包工程的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在项目建设中收取“地盘费”“保护费”,敲诈勒索、阻碍施工的违法犯罪行为;五是采取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等黑恶势力团伙;六是恶意干扰项目建设的黑恶势力、宗族势力,构成违法犯罪的行为;七是纵容、煽动、唆使或幕后组织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强行阻工的人员,以及为其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公职人员、村组干部;八是组织煽动群众无故上访、聚众闹事,破坏、阻挠重点项目、重点民生工程实施,构成违法犯罪的人员;九是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园区景区等重点部位、区域欺行霸市、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构成违法犯罪的团伙和个人。同时,我们对其他影响投资发展和项目建设的违法犯罪行为也要坚决打击,绝不手软。
记者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满意效果,我们采取哪些措施?
贾重新
我们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核督查三方面强化措施,保证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一是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开展这次专项行动是市综治委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市上成立由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政法委书记樊存弟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长杨建琦任副组长,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综治办,负责做好专项行动的统筹安排、协调督导、信息通报等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保证各项工作措施层层落实。二是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市、区)委、政府要全力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清除办案阻力,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市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严查在重点工程建设中公职人员以权谋私、强行摊派等违纪行为,严查阻碍专项行动的人和事,严查隐藏在黑恶势力背后的“黑后台”和“保护伞”,一旦发现,绝不姑息。各级政法部门要排除干扰,秉公办案,严格执法,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各办案人员要增强法律意识、证据意识和诉讼意识,严格依法办案,把每一件案件办成“铁案”。对重大案件或在侦办时阻力较大的案件,市级政法部门采取异地用警、指定管辖等措施促进案件依法办理。三是督查考核。市、县两级综治办要把专项行动列入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每月通报制度,督促限期整改。年底要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把违法犯罪人员是否被依法处理、涉黑涉恶势力是否被打掉、长效机制是否建立、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重要的检验标准;对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该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而没有发现的、该打掉的黑恶势力而没有及时打掉的,按照“面貌不变、任务不减、人员不撤”的原则,及时“补课”,同时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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