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出台共享单车指导意见 禁止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
昨日,西安市出台鼓励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指导意见(试行),规定“企业退出运营前要提前30天向社会公示,同时规定“本市禁止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谁来管共享单车?
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政府部门具体分工,要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鼓励、支持、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发挥其服务和监管职能。
市交通局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与城市公共交通融合发展的政策制定和统筹协调,负责科学把控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总量。市城管局负责制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标准,协调各区(县)、开发区指导人行道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市规划局负责完善城市慢行交通系统规划,将其纳入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并与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相衔接。市建委负责城市自行车交通网络、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车设施规划并指导建设。市公安局负责对恶意破坏、偷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以及故意扰乱经营秩序等行为的查处。市金融办负责协调银行机构对企业资金专用账户监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依照法律法规,加强自行车道通行秩序整治,负责和市城管局共同指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事故处理工作;负责自行车交通的组织与优化,完善道路标志标线。市地铁办负责将自行车停放区设置纳入新建地铁站点统筹规划,加强自行车与地铁之间的接驳。
企业退出用户押金难退咋办?
今年8月底以来,华商报曾连续报道酷骑共享单车用户遇到押金难退的情况,此次,指导意见对企业退出退还押金也作了规定:共享单车企业退出运营前要提前30天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退还承租人押金,完成所有投放车辆回收等工作。
此外,要求企业要建立完善用户押金退还制度,加快实现“即租即押、即还即退”。
今年6月,西安市面上出现了第一批共享电动车,同时具备“共享”和“出租”两种功能。针对共享电动车,指导意见提到,“西安市禁止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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