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交委:已投入共享电动车企业尽快回收退市(3)
四、对已经投入电动车的企业怎么处置?
西安市城市管理部门自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在西安市投放之初便多次告知并约谈企业要求其停止投放、清理车辆,企业未有效落实约谈要求。9月份,市交委办、市城管局再次约谈企业,要求企业尽快完成已投放车辆的回收工作;10月份,按照《西安市鼓励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文件中“西安市禁止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规定要求,西安市多部门明确要求企业自行清理西安市已投放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尽快退出市场。
鉴于目前西安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在公安交警部门办理牌照等相关手续,一旦出现交通安全等意外事故,将难以保障市民合法权益,为此建议广大市民,不再使用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对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未办理牌照上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西安市城市管理部门及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记者 雷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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