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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间 陕西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近万个

2021-01-12 23:07  华商网-华商报  字号:T|T

近日,经陕西省政府同意,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实施方案》,全面推动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

“十四五”期间,全省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近1万个,惠及约100万户居民。全省改造工作按照“三步走”:2021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622个,惠及39.23万户居民;到2022年,完成60%的改造任务,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期末,结合各地实际,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建设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绿色生态、安全有序、管理规范、和谐宜居的“美好幸福小区”。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指对老旧小区及相关区域的建筑、环境、配套设施等进行改造、完善和提升的活动(不含住宅拆除新建),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各地要结合实际,合理界定本地区改造对象范围,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可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3类。各地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依据《陕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导则》,确定具体的改造内容清单、可操作的改造标准和支持政策。基础类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清理楼道杂物及各类小广告等。完善类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提升类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的内容,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坚持政府引导,遵循开展摸底排查——居民意愿调查——设计方案审查——制定实施方案——初步方案公示(居民决策)——申报确定实施方案——制定改造标准及建立改造项目库——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流程开展。

记者 李婧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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