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全面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
(通讯员 张伟)今年来,紫阳县全面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法律服务在全县111个贫困村全覆盖,群众不出村就可享受法律服务。
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旨在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扶贫工作,提升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助力全县脱贫攻坚战。
该县继去年在城关镇富家村等9个脱贫村首批试点以来,今年在全县111个贫困村全面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整合司法所工作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优先为贫困村选派一名法律顾问与各村签订一村一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实行挂牌公示,免费为贫困户提供政策法规宣讲、矛盾纠纷化解、合法权益维护等法律服务,为贫困村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引导村依法管理。
法律顾问采取定期值守和灵活机动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常态化服务。城郊村以及经济活动较多的村,法律顾问每个月到村值班服务2天;偏远山区村,法律顾问每个月至少到村值班服务1天。对村组织和群众提出的具体法律服务需求及时回应;对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或涉及村、群众重大利益的事宜,及时到场或通过电话提出法律意见,让老百姓不出村就能享受到方便快捷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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