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推进司法改革入额领导办案常态化
(通讯员 范恒民)市检察院为加快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以员额检察官办案机制为抓手,迅速加快推进,使司法公信力得到提升。
市检察院以执检子系统全面上线运行为契机,落实入额领导办案机制,市检察院执检处联合技术处、案管办,将系统权限分配、轮案规则、办案领导人员轮案组成进行了重新调试和划分,保证了入额领导办理案件能够顺利进行。在办案过程中,以大数据信息化办案机制为载体,提高了办案效率。此批次办理的15件“三类犯罪”减刑、假释案件全部实现线上录入,法律文书线上生成,减刑、假释案件三个办案阶段全程同步执检子系统线上推进。规范了办案程序,提高了办案效率。
市院入额领导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文书制作、审批等程序全面通过执检线上子系统进行。在对案件事实进行审查过程中,能够依法履行执法办案职责,全面深入审查罪犯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审查提请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审查提请的罪犯是否有从严从宽情节等,并逐一做好审查记录,并提出监督意见。
市检察院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为动力,在落实减刑、假释案件的开庭审理活动中,市检察院出席庭审的办案检察官能够与服刑人员和监狱刑罚执行机关就出示的相关证据进行面对面的质询,发表检察意见。入额办案检察人员在庭审过程中,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监狱提请减刑意见,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有关材料,调查核实了罪犯服刑期间的表现情况等,确保减刑有据可依、有据可查。依法履行了检察机关的检察监督职责,保障了减刑、假释案件庭审的顺利进行,主动适应检察改革的要求,有力地推动了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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