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2011年陕西省优秀科技企业家的通知
陕科政发〔2011〕183号
各有关单位:
为弘扬科技创新创业精神,增强我省企业家自主创新意识,充分发挥企业家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快速造就科技企业家队伍,省委、省政府决定表彰在科技创新创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企业家,授予“陕西省优秀科技企业家”称号。为做好此项工作,省科技厅、人社厅、工信厅、国资委、中小企业局、总工会联合制定颁发了《陕西省优秀科技企业家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推荐申报2011年度陕西省优秀科技企业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担任陕西省境内注册的各种所有制类型科技型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总裁或企业主要负责人。
二、基本条件
申报人和申报人所在企业应符合《办法》中有关申报对象的条件和要求。
三、组织推荐申报
“陕西省优秀科技企业家”的申报由各级主管部门组织推荐,初审后统一报送省科技厅。省级企业由省级各主管部门组织推荐;各设市、区(县)企业由地方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推荐;中央驻陕企业可以直接向省科技厅推荐。
四、有关要求
1. 请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推荐申报工作,务必于12月21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送西安高新区发展改革和商务局1516室。
2.《陕西省优秀科技企业家申报表》等材料可登陆陕西科技信息网(www.sninfo.gov.cn)“通知通告栏”下载或参见本通知附件。
3. 联系方式:
高新区联系人:程育芝 杨 杰
电话:88855891 88265931
省科技厅联系人:政策法规处 牛 斌
电 话:87294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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