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军雷锋”石志光 七尺银幕架起军民连心桥
2月17日,64岁的石志光又一次来到陕西省消防总队礼堂义务放电影。这次放映的电影是《新兵张本旺》。电影放映完,去年刚入伍的一名新战士,跑到石志光跟前,和他谈了自己的感受:“作为一名新兵,要能吃苦,多训练,找准位置,尽快融入军营这片绿色。谢谢石老放这部电影,让我们这些新兵受益匪浅。”
石志光是西安石化的退休职工。1979年至今,他坚持自费租赁影片,制作贴近军民生活的幻灯片,为驻陕部队官兵及地方群众义务放映电影3000余场,观众达100万人次,行程10万多公里。
33年来,石志光的足迹遍布西安市的13个区县,光放映设备就换过七八套。看电影的人没到,他先到,挂幕、调设备;看电影的人散了,他整理器材,再往家赶。有人质疑他,这事又苦又累,图啥?石志光却说:“为部队和群众放电影,丰富军民文化生活,我高兴!”
石志光1948年7月出生于西安。小时候,魔幻般的放映机引起了他极大的好奇心。延安民众剧团有个放映队,在那里他学会了放电影。1978年初,他用自己积攒的钱买了一套二手放映机和幻灯机。1979年3月5日,石志光为部队放映了第一部影片《雷锋》,放映场上掌声不断,他激动得热泪盈眶,更坚定了长期放电影的信念。此后,每逢节假日、新兵入伍、老兵离队、军民共建活动,他都坚持把好影片送去,把陕西特产送到连队,把优秀图书赠给官兵。这一坚持,就是33年。
不收部队一分钱,这是石志光给自己立下的规矩。他接受的唯一“报酬”就是几张照片,为自己留作纪念。影集里,是石志光在不同放映场地的照片。相同的是,他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石志光还是消防志愿者、环保志愿者。在他的心中,每做一些有益于他人和社会的事,就感觉踏实和满足。2011年,石志光被“中国文明网”收录“中国好人榜”,他先后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全国爱国拥军模范”、“陕西省学雷锋先进个人”、“集团公司劳动模范”等称号。
石志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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