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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医保和生育保险常见27个问题及答案(3)

2017-10-19 23:53  华商网-华商报  字号:T|T

21.参加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答:当参保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年度累计达到起付线的,由大病保险给予保障。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在50%以上,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22.为什么要由商业保险公司经办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业务?

答:按照国家大病保险政策和我省规定,原则上通过政府招投标选定承办大病保险业务的商业保险机构,在正常招投标不能确定承办机构的情况下,由各市政府确定城乡基本医保经办机构承担业务经办。

23.如何参加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率如何?

答:按照《陕西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规定,我省行政区域内城镇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应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按0.6%左右缴纳生育保险费,最高比例不超过1%,具体比例由各市确定,职工个人不缴费。

近年来,为进一步发挥社会保险功能,支持企业发展,激发市场活力,根据生育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先后对基金累计结余过多的市,将生育保险费率降到0.5%以内。2016年,对基金累计结余超过9个月以上支付额度的市,在费率调整到0.5%以内的基础上,再将费率降低一半,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到2018年6月30日结束。

24.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有哪些待遇?

答:按照《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两部分。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生育津贴领取期限包括按照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之一。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目前,我省职工生育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属地管理。各市之间政策略有一些区别,具体可向各市人社局咨询。

25.参保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哪些可以报销?可以通过医院直接报销吗?

答:生育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原则上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执行,具体支付办法由各市制定。参保职工在定点协议管理的医疗机构因生育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医院实行即时结算。

26.参保职工生育二胎能报销吗?报销标准是多少?

答:参保职工生育二胎只要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目前全省各市对政策范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有两种形式,有的市实行定额补贴,有的市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具体标准可向当地人社部门咨询。

27.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人员生育医疗费如何报销?

答:对参保居民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所发生的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予报销,具体支付办法由各市制定。

记者 肖琳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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