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医保和生育保险常见27个问题及答案
1.我省医疗保障体系主要有哪些?
答:我省医疗保障体系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制度。这是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主体层次。二是城乡医疗救助体系,主要帮助困难人群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为其个人无力承担的自付费用提供补助。这是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兜底体系。三是补充医疗保障体系,包括商业健康保险和其他形式补充医疗保险。主要满足基本医疗保险之外较高层次的医疗需求。
2.哪些群体应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答: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3.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如何缴费以及缴费标准?
答: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规定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6%(西安为7%)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随着经济的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费率可作相应调整。
4.什么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答:个人账户是由参保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以及用人单位缴纳的,按照参保人员的工作状态、年龄特征等因素,以一定比例划入的医疗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门诊、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住院个人负担等医疗费用。
5.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是什么?
答:符合我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6.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政策是什么?
答: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可按照各地确定的不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以所在统筹地区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之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有困难的,本人也可按规定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享受相应的财政补助和医疗待遇。
7.农民工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政策是什么?
答:与用人单位签订规范劳动合同的农民工,随所在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灵活方式就业的,可按照当地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办法自愿选择参加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
8.我省参保职工享受退休人员医疗待遇的缴费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参保人员累计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且实际参保缴费年限原则上满15年(具体可由各市根据当地医保启动时间等情况确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未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以按当地政策缴费至规定年限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待遇。
9.哪些人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一是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城镇非从业居民、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包括长期随父母在城市上学、生活的农民工子女);二是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本专科生和研究生);三是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原城镇大集体企业中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
10.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
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政府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2017年政府补助470元/人,个人缴费不低于160元/人。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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