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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民外省看病不回西安就能报 只因他提前做了这件事(3)

2018-03-13 11:01  华商网-华商报  字号:T|T

关于备案:

符合备案范围的异地就医人员,应该先到参保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备案手续。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由单位医保专干收集确认参保职工的就医地信息,准确填写《西安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和《西安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汇总表》(单位盖章),并将表格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到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填报的表格可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上服务社会保障表格下载栏目查询下载。

(二)符合转诊规定的参保人员,可由个人持社会保障卡和西安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单到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三)按照“参保地备案”的原则,市本级负责市上单位的备案,区县负责本区县参保单位的备案,铁路局社保经办中心负责铁路参保职工的备案。

(四)备案前可登录社会保险网,查询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或转诊的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开通跨省异地住院即时结算系统。

社会保险网查询系统:si.12333.gov.cn。

西安市本级办理备案地址:

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28A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联系电话:029-82284666

需要什么备案资料?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障卡、居住证复印件。

对于暂未取得居住地“居住证”的人员,需按相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一是长期异地随子女居住或异地购房(租房)长期居住的人员,提供居住地“社区居委会证明”。二是长期务工人员,提供就医地工作的“单位证明”或“原参保地证明”。

异地转诊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障卡、西安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单。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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