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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民外省看病不回西安就能报 只因他提前做了这件事(4)

2018-03-13 11:01  华商网-华商报  字号:T|T

备案流程

参保居民携带备案资料到参保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填写《西安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办理登记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如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信息变更了怎么办?

已完成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若异地居住地、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直接向参保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变更,并经其审核确认。

转诊人员在异地医疗期间如需再次转院或入院,直接向参保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变更,并经其审核确认。

关于异地就医:

办理跨省异地登记备案后,参保人员因病需住院治疗时,应持社会保障卡就医,就医流程和服务规范按照当地定点医疗机构的有关要求执行。

入院

根据政策,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应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到所选择统筹地区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办理登记就诊手续。转诊转院人员需携带转诊单、社会保障卡,在备案有效期限内到指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办理登记就诊手续。

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期间,因病情需要转往他院就医的,需先办理出院手续,然后持异地就医医院出具的转诊证明,向参保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备案审批后方可转院就医。

出院结算

参保人员住院治疗终结后在医院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按照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和参保地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进行结算,参保人员仅需向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按规定需个人负担的费用,其余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参保人员因故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的,回西安市到参保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按相关规定报销。

异地住院结算时万一不成功怎么办?

国家平台建立了报错联系处理机制和系统应急处理机制,随时响应处理问题。如果在外地没有办理成功,拿回医保关系所在地还可以办理。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又需要回参保地住院怎么办?

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办理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临时回参保地住院就医,应持本人医保IC卡或社会保障卡,到就诊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医保手续,住院治疗终结后只需向所住医院支付按规定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如需要回参保地长期居住的,应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撤销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即可在参保地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记者 毛蜜娜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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