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西安36家房企违规销售被罚 这五大类房产问题突出(4)
相关规定
限购前已交首付款的按原政策执行
对频频出现的开发商“坐地起价”问题,西安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6年底至2017年9月13日,西安市连续出台多次限购政策,对购房者购房资格及限购范围、条件等有着详细规定。特别是《关于落实我市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中,对于购房者及开发商之间因限购政策出台可能出现的买卖纠纷责任进行了厘清,明确:“2017年6月28日以前,已在房屋买卖合同网签系统中提交合同网签信息的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按原政策执行。未提交合同网签信息,但已签订购房协议,且已支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的,持银行转账凭证等资料,按原政策执行。”
相关处罚
去年36家房企共被罚700万元
121家房企被曝光约谈
据西安市房管局日前公布的《2017年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项目名单》,因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售房等原因,36家房地产企业被处罚700万元,其中“韶雨地铁城”项目被处罚款300万元,陕西江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林新城(韩国城)”项目、陕西隆基帝和置业有限公司“万科城市之光”被罚款80万元。
从2017年4月9日开始,该局还对西安市160个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张贴了“不得违规销售”的《通告》,同时在媒体曝光。并对121家房企集中约谈。
据介绍,从2017年5月25日起,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对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实行记分管理制度。“绿地国际生态城”项目因涉嫌在商品房销售活动中存在人为营造紧张气氛、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被一次性直接扣除了15分,涉事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关联企业房屋被暂停网签销售、新申请预售许可。目前,经过整改,该局已恢复万科和绿地相关楼盘的销售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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