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人大代表要有“泥土味”
河南省内乡县人大常委会日前发文要求乡镇人大主席团对居住本辖区的县乡人大代表划分为代表活动小组,直接参与乡村社情民意调研,参与新农村建设,并将相关情况列为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人大代表的年终考核内容。全县16个乡镇289个行政村,目前已经成立了53个代表活动小组(一个代表小组一般辐射5个行政村),办公地点或设在行政村村部,或设在乡村代销点上,方便代表接触(联系)选民,体察社情民意。
毋庸置疑,县乡人大代表是基层选民依法选举出来的“代表人物”,他们工作生活在基层,理应与社区民众(选民)打成一片,为民众(选民)代言(说话)。但是,近年来,有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在一些地方,一些人大代表“官员化倾向”越来越浓,他们高高在上,作风慵懒散漫,成为一种久治不愈的“顽疾”。且不说,那些“官员代表”习惯从家门到机关大门,再到宾馆酒店大门,民众称之为“三门”干部,他们不了解基层,不了解民情,与群众缺乏感情,因而使前来办事的群众门难进、事难办,严重影响干群关系。即使一些平常居住生活在基层乡村的人大代表,却不知不觉间也罹患上“慵懒综合症”,履职只不过“一年开一次人代会,举几次手,吃几天免费大餐,领几天误工补贴”而已,对社会问题袖手旁观,对社会矛盾能避则避,对民众疾苦漠不关心,对上保持高度一致。有时参加县乡人大组织的代表调研和视察检查活动,也是“坐在车里看,停下抽支烟,中午吃顿招待饭”,往往走马观花、徒有虚名而已。有些代表一届五年下来,连一份调研报告也没有,连一个议案和建议也没有。这些人大代表尽管就生活在农民群众身边,在感情上却与农民兄弟相隔“十万八千里”。老百姓称之为“聋子耳朵——拼搭(摆设)”。
笔者以为,要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就应借鉴河南省内乡县的做法,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把县乡人大代表编排成活动小组,而且活动小组阵地就设在行政村或田间地头,对其履职内容不厌其详地予以详细规定,尽可能地多让县乡人大代表卷起裤脚深入地头,带着问题走向基层,带着思考进行调研,带着感情融入群众,体察民情、体验民生,为民众代言、发声,在调研和监督新农村建设诸种事务中磨炼意志,真正与群众建立起深厚感情,从而使县乡人大代表脱去“衙门味”、增加“泥土味”,赢得群众的信赖,促进社会的和谐,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唯有如此,县乡人大代表履职尽责才能落到实处,所谓“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才能不落虚套,不落俗套,中国乡村的民主法制建设才能稳步推进。
文/许圣义 詹青浩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