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五一期间景点票价优惠 幅度不得低于20%
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要求,陕西省物价局要求相关物价部门和省管门票价格各游览参观点,在今年“五一”假日期间实行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优惠。
具体优惠措施为:
各设区市管理门票价格的游览参观点,A级以上景区至少选择1个、其他景区至少选择1个实行门票价格优惠(旅游景区等级共划分为五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AA、AAA、AA、A级);
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和各扩权县(指省政府确定的扩大经济管理权限的县)、旅游示范县管理门票价格的游览参观点,至少选择1个实行门票价格优惠。
“五一”假日期间拟实行的门票价格优惠,优惠幅度不得低于20%(不含20%)。省管门票价格各游览参观点提出是否实行门票价格优惠的意见,报省物价局确定。
“五一”假日期间拟实行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游览参观点不包括去年两节期间已实施永久降价的景区。
省物价局要求,各地要积极研究建立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降价机制,鼓励各游览参观点提出更多的惠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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