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省级文明社区测评体系(2015)
说 明
一、省级文明社区是省委、省政府授予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能够在全省发挥示范作用的县城以上城市社区的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
二、测评体系的结构与内容
1、结构:测评体系包括“基本指标”和“特色指标”。基本指标反映文明社区创建的基本情况,共8个测评项目:社区环境、社区秩序、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风尚、社区创建、综合评价。特色指标反映文明社区创建工作特色及取得的成效,共3条标准。
2、数据采集方法:以“实地查看”、“网络审核”、“问卷调查”、“综合评价”等方式收集,并通过网络管理平台在线汇总审核。
3、基本指标分100分,特色指标分15分。
三、本测评体系测评结果作为申创省级文明社区、全国文明社区和对已命名的省级文明社区、全国文明社区进行淘汰退出管理的依据。
四、申报前两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创建省级文明社区:
1、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严重违纪或违法;
2、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较大群体性事件、较大刑事案件、较大治安事故,较大环境污染事件及其他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社会安全事件的;
3、发生重大群体性上访的;
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五、创建测评分85分以上有资格评为省级文明社区称号。
六、本考核标准由省文明办负责解释。
文件下载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