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纪委通报近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部分案件(2)
11.潼关县原城关镇南营村党支部书记李建营,在为群众办理免费广播电视入户工作中,截留、挪用群众购买机顶盒费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2.潼关县秦东镇原桃林寨村党支部书记张新红、村委会主任屈进军,套取财政专项资金,并将部分资金用于个人消费,张新红、屈进军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3.大荔县财政局企业财务管理所在举办业务培训工作中,违规用公款购买香烟,给予企财所所长王开民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县财政局副局长何万潮警示训诫。
14.大荔县许庄镇原下吕村党支部书记牛自有,截留、挪用群众低保资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5.大荔县羌白镇白马营村三组组长屈志红,套取国家低保资金,受到留党察看处分。
16.澄城县赵庄镇咸和村党支部书记高文宪,大操大办母亲丧事,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7.澄城县韦庄镇庙西村党支部书记王孝民,为群众办理大病救助工作中,违规收取费用;虚报建设项目,套取国家财政奖补资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8.澄城县庄头镇代庄村社保信息员刘明放,在为群众办理养老保险工作中,违规收取费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9.合阳县城关街道办事处马庄村党支部书记乔培勇、会计乔德盈,截留、挪用群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乔培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乔德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蒲城县市容局监察二中队队长高华伟,工作期间擅离职守,公车私用;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发生纠纷,并致对方受伤,造成不良影响。高华伟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给予市容局局长闫建军、副局长朱建斌警示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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