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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消协公布老年人消费投诉典型案例 谨防被“套路”(3)

2017-10-11 00:43  华商网-华商报  字号:T|T

走穴式推销 人去楼空损失难追

案例:今年5月,四川一家生物公司工作人员来西安自称“工作站”,以宣传藏医文化为由组织老年人开会,会上推荐保健品“藏方金樽”,称该产品是在西藏海拔5000多米采集的,药效是同种药效的几万倍,治疗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癌症等。雁塔区消费者卢师傅购买了5盒共19900元,吃后上火、牙痛、便秘,当即要求退货,但这时工作站已经离开雁塔区了。卢师傅费劲千辛万苦,多方打听到对方的位置,上门去堵才退了3盒,业务员还向卢师傅索要了200元钱和一瓶酒,称要给“站长”送礼帮他全额退款,但没过多久,工作站一行人都回到了四川。卢师傅只好到西安市消协反映,此事还在处理中。

案例:今年7月,安徽消费者刘阿姨接到西安珍宝收藏中心电话,说要送一副毛主席五枚像章的纪念品,只收59元。收货后,刘阿姨发现快件中除了像章还有一封信,信件大概内容是:为感谢藏友支持开展抽奖活动,幸运的藏友可拨打热线向工作人员提交信息领取奖品,刘阿姨按照参与方式刮奖,获得了一等奖是价值25800元的和田玉毛主席开国玉玺,联系领奖热线后,对方给她讲解了一些收藏知识,同时告诉她收到奖品后需要付雕刻费、四证一票费、快递费共计1980元。收到快递并付款后,刘阿姨发现奖品做工粗糙,质量差要求退钱,但是对方就是不接电话,经过西安市消协联系该中心,对方表示会全额退货。

老年人怎样维权

非现场购物可七天无理由退货

西安市消协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从接到投诉情况来看,很多老年人存在投诉不及时现象,有的问题过一年多才投诉,甚至有的老人对投诉对象搞不清,对发布广告的媒介模棱两可,导致联系不到被诉方,这些都对维权带来一定困难。有的商家采取拖延战术,对提出退货要求的老人好言相劝,承诺过几天退,老年人心肠软好说话就答应了,结果往往今天说明天,明天说后天,直到再无音讯。

此外,不法经营者利用抽奖活动的噱头、中奖额度高诱惑老年人,领奖的同时必须付一定的费用,许多老年人收到所谓的“奖品”后发现与之前承诺的大相径庭,这时再找对方退钱往往就会陷入被动,因为这类问题消费者一般只知道个电话,还不一定能再打通。

根据《消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七日内无理由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特殊商品除外。退货商品完好。一些商家利用老年人不懂法,对法律规定该退货的商品拒不按照国家法规执行,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建议老年朋友要提高自身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闲暇之余可学习《消法》等一些法律常识。

记者 雷婧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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