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中院法官不远千里奔赴黔南办理离婚案
(记者高娟通讯员朱小龙)近日,渭南中院正在审理一起上诉人贺某(男)与被上诉人张某(女)离婚案,本着对案件当事人的高度负责和确保判决的准确无误,渭南两名法官马不停蹄不远千里奔赴贵州省安顺监狱了解情况。
原来,张某和贺某两人婚后因性格差异较大,经常为家务琐事发生矛盾,夫妻关系日渐淡远,加之贺某违法犯罪获刑长达15年之久,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张某遂向华阴市人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一审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本案,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判决准予二人离婚,女儿贺某某由张某抚养,抚养费自理。
贺某在监狱收到一审判决后,感到非常突然,情绪波动很大,遂向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就案件审理的程序问题、二人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如何分配等提出异议。渭南中院在收到上诉状后,围绕上诉请求依法审理,由于张某出国至菲律宾且短期内不能归国,贺某又远在贵州监狱无法联系,此种情形严重阻碍了案件审判的进展,为尽快查明案情在审限内做出公正判决,主审法官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合议庭成员张战武和安维科从渭南出发,几经周折、辗转千里来到贵州省安顺市,在安顺监狱约见了案件男方当事人贺某,向贺某了解案件相关情况。随后,依据相关法律,对案件做出了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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