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2017年底前将建立市级区域卫生计生信息平台
2017年基本完成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实施范围为市、区两级政府办公立医疗机构以及市级部门、事业单位(学校)办医疗机构执行本方案;西安市辖区内企业、部队、高校办医疗机构。计划到2017年年底基本完成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任务,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药品、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查费用占医疗收入比重明显下降;全市范围内建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重明显降低;公立医院现代管理制度普遍建立,自主经营权得到落实,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充分体现,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医疗服务流程明显优化,医疗服务安全更有保障,病床使用率、平均住院日等指标更加合理。
严禁出售、变卖政府办公立医院
推进部分一级、二级医疗机构向中医、康复等专科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型发展,严格控制城市公立医院的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数量,公立医院所提供的特需服务规模不得超过自身总服务量的10%;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立医院改革。坚持公立医院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主体地位,探索多种形式合作举办医疗机构,严禁出售、变卖政府办公立医院,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优先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高端服务、临终关怀等紧缺服务,使社会办医规模达到总量的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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