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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成年人每人植树三五棵 你怎么看?

2013-04-20 09:26  陕西广播电视报  字号:T|T

自媒体公布《陕西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中的关于规定18岁以上的公民每年应该植树3-5棵,未植树应缴纳植树绿化费以及不缴纳要罚款3-5倍的相关条款后,本报记者调查数据显示,大多数的市民对植树罚款的条款持不同看法。华商网开设的“绿化还是收费”网络问卷显示(截止4月14日9:00):认为是“美化家园”的投票为182票,认为是“变相收费”的投票达12953票。在自然环境日益恶化的当下,相关部门出台这样的条例本是出于美化自然环境的好想法,为何在民间竟引起广泛的民意反弹?

“美化家园”还是“变相收费”?

4月14日,本报记者走上街头随机采访了部分市民,西安市民何先生说,规定大家多植树是好事,有助于提高空气质量。但“强制规定每人每年植树3—5棵不是最好的形式,而且这种规定很可能最终会流于形式,起不到真正的作用。对于逾期不补植或缴费将面临1-3倍罚款,这种做法不合理,罚款的标准也很难确定,这个规定很难真正落到实处。”

采访中,很多市民认为政府相关部门规定不植树就缴纳绿化费或不缴纳绿化费就罚款的条例有“变相收费之嫌”。华商网的一项关于“绿化还是收费”的网络问卷中,认为是“美化家园”的投票仅为182票,而认为是“变相收费”的投票竟然高达12953票。华商网网友“流落啊”就在论坛里发帖质疑植树是变相收费,“不要一刀切!蓝天缺失,不只是百姓的事情,重大的决策也是一方面。看到征集这样的意见,哥笑了!是为了罚款吧!或者缴纳自愿费吧!是不是真的要收空气费了?”

西安工业大学人文学院教授郑升旭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个条例的征求意见稿,最大问题在于政府的罚款没有法律依据。我们应当知道,作为公民来说,法无明文禁止即合法;而对于政府来说,法无明文允许即违法。所以,政府关于义务植树的有关罚则找不到任何法律依据,因而是违法的。其次这一规定也缺乏可操作性,例如公民植树的场地、维护等等,都没有可行措施。我们经常说的‘义务’二字,分为强制性义务和倡导性义务,法律规定有罚则的则是强制性义务,没有罚则的是倡导性义务。换言之,强制性的属于法定义务,非强制性的属于道德义务。按照我国的立法精神,义务植树至今还是一种道德义务、非强制性义务。地方政府在没有法律明文规定允许罚款的情况下,自行设定罚则,就属于非依法行政,而不依法行政就属于违法。”

树植到哪里?给个地点先!

西安市民何先生接受记者调查时认为,现在城市植树的地方很有限,个人植树这种方式是行不通的。最好还是以组织和集体的方式植树,到专门的植树基地种植。“现在的我们大多数都住在楼房里,房前屋后基本都看不到空闲的地方,甚至连泥巴都找不到,树植到空气中么?”华商网友“流落啊”抱怨,“您也发现了!其实想一下从18岁到55岁,每人每年5棵树5×37=185棵树。一家三口人那就是555棵树。光一个家庭种树的数量都可以称森林了,全陕西省有多少个家庭?不只是全陕西,就是西安,估计整个街道除了树就什么也不需要了?因为哪里还有人插足的地方啊!”

西安市园林研究所所长助理王芳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说:“看完条例后我觉得有两个问题,首先就是树的概念不明确。条例规定适龄公民每人每年要植树3—5棵,但是是什么样的树?种植绿篱、花、草坪等算不算植树?如果是直径10厘米以上的树,栽种的话一个人肯定是完不成的,甚至需要上机械,那么动用机械产生的费用由谁来承担,让公民个人承担肯定是不合理的。”王芳同时也认为,“还有一个问题也是最重要的,就是植树地点的选择。如果在市内的话,基本是不太可能,因为市内空地都是规划设计好的,不是公民想栽什么就能栽什么的。”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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